校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摸清我校低效閑置資產情況,最大化提高資產效益,根據《合肥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低效閑置資產清查處理推動常態化盤活的通知》(合財資〔2023〕293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摸清低效閑置資產家底推動常態化盤活的通知》(皖財資〔2023〕2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開展低效閑置資產清查統計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意識
開展低效閑置國有資產清查是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決策部署,我校的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和結果將按月定期上報市財政局。請各單位結合正在開展的資產清查工作,認真組織,部門黨政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好國有低效閑置資產清查工作。
二、重要事項提示
1、本次清查低效閑置資產標準為:(1)6個月以上閑置的房屋、土地,(2)使用率不高(連續3個月未使用的)的設備。
2、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學校財務會計、資產管理等制度規定,規范資產登記、入賬、使用、收益管理等,定期開展清查盤點,發現未入賬資產及時辦理核算入賬。
3、推動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轉為固定資產,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使用和竣工財務決算,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4、根據市財政局通知要求,對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增的超過6月未盤活資產將納入市級政府公物艙集中管理。
三、報送清查結果
各單位按照低效閑置資產清查要求,對自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低效閑置資產做好統計,同時對2022年清查情況開展回頭看工作,確保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填報《合肥學院二級單位低效閑置資產統計表》(見附件2,詳細情況另附說明),部門資產管理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于2023年4月4日前報送至國資處行政樓418室。未報送單位視同零報告,后續如有增加,再另行報送。國資處將根據自查報送情況分類研究對策,報學校審批后按文件要求推進。
聯系人:楊剛,聯系電話: 62158097。
附件1:關于進一步做好低效閑置資產清查處理推動常態化盤活的通知(合財資〔2023〕293號).pdf
國有資產管理處(采購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