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財購〔2019〕13號
市直各單位: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直各單位根據各項法律、法規規定應公告或公示的事項及進行有關民生工程、經濟發展的政策宣傳,實行統一定點刊登。經市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合肥報業集團旗下《合肥日報》、《合肥晚報》為2019-2021年度市直各單位政策宣傳及公告、公示定點刊登報刊。為做好定點宣傳及公告、公示刊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刊版面選擇
宣傳及公告、公示可選擇《合肥日報》A3-A8版和《合肥晚報》A疊4-15版刊登。
各單位應將刊登的內容提前交報社,由報社統籌安排。若報社因重大政策性因素臨時擴版,刊登版面允許臨時調整。
同一內容的宣傳及公告、公示,原則上不允許在兩家報紙同時刊登。
二、宣傳及公告、公示版面價格
1.《合肥日報》A3-A7版,20,000元/版;A8版,28,000元/版。
2.《合肥晚報》A疊4-15版,20,000元/版。
三、宣傳及公告、公示費支付方式
部門預算中安排宣傳及公告、公示費的單位,應按實際刊登的版面按月與報社進行結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合肥日報聯系人:高 蓓,電話:63537972,13856989937;
宋憶菲,電話:63528836,18205602629;合肥晚報聯系人:朱錫儒,電話:64242437,17755100511。
合肥市財政局
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