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12〕488號)規定,從2013年7月1日起,我院固定資產登記標準更改為:一般設備單位價值由原來5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由原來800元以上提高到1500元以上。
教學及辦公軟件的驗收標準調整為10000元。
凡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但購置總價在10000元以上或批量在50件以上,同時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資產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
特此通知
計劃財務處 公共事務與國有資產管理處
201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