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財購[2013]11號
市直各單位:
2013--2014年度市直單位公務用車定點保險企業已經市政府采購中心公開招標確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作為承辦單位。為做好新一輪市直各單位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工作,現將有關執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點保險的范圍:市直各單位正在使用的各種機動車輛,不論其資金來源,一律實行定點保險。
二、定點保險的險種:
1、凡由財政性資金安排參加定點保險的,限保交強險、車輛損失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四個險種,其中車上人員責任險每人(座)為2萬元;第三者責任險保額為20萬元。
2、使用其他資金參保的,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投保險種,由定點保險公司給予與定點保險險種相同的優惠率。
三、定點保險的時間: 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四、定點保險方式:市直各單位一律以主管部門為單位,攜帶車輛行使證、市財政核定的機動車輛花名冊到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辦理投保事宜;或預約該保險公司上門辦理。
五、保費結算:屬市財政在預算中安排保費的,經市財政審核無誤后結算;屬于單位使用其他資金支付保費的,由單位在辦理車保手續時自行交納。
六、市屬各縣(市)區依照本通知參加定點保險的,應當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簽署書面協議,明確保險范圍、內容、資金結算辦法等,保險公司應給予相同的優惠和承諾。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服務承諾.doc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